男女主角分别是洪浩浩儿的玄幻奇幻小说《朱雀鸣结局+番外》,由网络作家“泡小米椒”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那白庸和一帮家丁护院眼见大牛这凶恶如猛兽的癫狂状态,自然是四散逃命,生怕被大牛一个看上,便被一拳砸成肉泥。离火宗的外门弟子混在其中,也想趁乱保命。大娘又吼一声:“大牛,把离火宗的人和白家败家子捉回来,要活的。”大牛旋即起身追去,不多时便一手一个,拖着二人回来扔在大娘面前。那白庸和那外院弟子,此刻浑身如筛糠般发抖,不住磕头,嘴里哆哆嗦嗦含混不清,无非怕死求饶。大娘依旧笑眯眯道:“莫怕,我却不是不讲道理之人。留你们主要是还有几句话要讲,讲完自会放你们离开。”“第一,今天这事发突然,咱们长荣镇父老乡亲都受了惊吓,还请白少爷回去和你老子商量一下,看怎么给街坊四邻压压惊,依我我看银子最能安神祛惊。”“第二,这位离火宗弟子,你同门师兄尸骨未寒....
大娘又吼一声:“大牛,把离火宗的人和白家败家子捉回来,要活的。”
大牛旋即起身追去,不多时便一手一个,拖着二人回来扔在大娘面前。
那白庸和那外院弟子,此刻浑身如筛糠般发抖,不住磕头,嘴里哆哆嗦嗦含混不清,无非怕死求饶。
大娘依旧笑眯眯道:“莫怕,我却不是不讲道理之人。留你们主要是还有几句话要讲,讲完自会放你们离开。”
“第一,今天这事发突然,咱们长荣镇父老乡亲都受了惊吓,还请白少爷回去和你老子商量一下,看怎么给街坊四邻压压惊,依我我看银子最能安神祛惊。”
“第二,这位离火宗弟子,你同门师兄尸骨未寒......”大娘说罢一指那堆肉泥,“你总要念及同门情谊,把他收拾干净吧。”
“第三,把你师兄收拾干净后,最好拿回离火宗给宗主啊,长老啊都看看,再帮我带个话,老娘我在此恭候离火宗各位仙人大驾光临。”
大娘说完,转身回院,招手示意三个徒儿跟上。
回到院内,大娘道:“你们一切如常,没甚鸟事的。刚才有句话没说完,我们修真之人,没有隔夜仇,有仇当时就报了。”
第二日开门,街上果然干干净净,一切如常,看不出丝毫血腥痕迹。
......
离火宗,议事堂。
大长老夏百草、二长老顾于修、三长老苏巧、四长老程玄灵、五长老许大炎、六长老莫蕴环,正在议事。
宗主青须子仍在闭关,照例是由夏百草主持。
夏百草开口:“各位,怎么看?”
程玄灵道:“虽然只是一个外门弟子,原本无足轻重,但毕竟是我离火宗的人,如若不闻不问,面子上怕不好过。”
许大炎道:“正是此理,紧要的不是人,是离火宗的招牌,离火宗的名声。须杀一儆百,”
苏巧笑道:“对方敢放狠话,无非两种情况,一种是对我们的力量一无所知,只是凡夫俗子的气血之勇,凭一身蛮力便觉无坚不摧,战无不胜。另一种是知道我们是修仙之人,那必定对方同样是修士,但我实在想不出当今天下还有谁能对离火宗如此口气。”
顾于修道:“我查了一下,主要是被打死的那名外门弟子,武功实在太过稀松平常,确实是被蛮力打死,并未发现异常......若是我宗门的真传弟子,那便一目了然。“
莫蕴环道:”在外行走办事的弟子,哪个不是稀松平常?亲传真传,都在山上练功还嫌时间不够,你们谁又舍得放下山去?“
夏百草听众人一圈说下来,还是没个决断。便道:”看来总要辛苦哪位走上一趟,虽然有点杀鸡用牛刀,但小心使得万年船。“
苏巧促狭道:”我看还是顾长老比较合适,当年绞杀山鬼,无功而返,至今再无消息,这次定能旗开得胜,手到擒来。“
原来唐绾和洪浩分别之后,再也不曾露出行踪,那茫茫群山,离火宗找她自然如同大海捞针。离火宗找得几日,不见蛛丝马迹,也就解除了封山。
顾于修知道苏巧又是抬杠于他,却也不恼,道:”走一趟原本也无妨,只是这几日轻侯轻尘两名徒儿,筑基似乎已到瓶颈,随时可能突破......我总要好好看着。“
许大炎不耐烦道:”不就杀个莽夫?些许小事,却在这磨叽半天,我这就去,半日便来回。“当即凌空飞走。
夏百草眼见许大炎飞远,摇头叹气:”这火爆脾气,还是和当年一样。“
......
这日生意清淡,大娘懒得收摊,便让黄柳看着,自己回到院坝,看洪浩练功。洪浩正在打坐行气。
原来洪浩凝聚的元气,结成的丹元,远比正常结丹期修士凝聚的丹元大了数倍,且已经隐隐有人形模样。
正常金丹期修士,结成的丹元不过核桃大小,且呈现金色,故而称为金丹期。洪浩这个丹元,大如西瓜,几乎与腰身同宽,发出的却不是金光,而是红色光芒。
大娘越看越欢喜,不住啧啧感叹,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有些人历经千辛万苦还求而不得,有些人与生俱来还弃之若敝履。这世界,有时候,没有道理可讲的。
为何会如此?想来总和那个鹅蛋宝物有关。别人的丹元,是达到筑基期之后,才开始如一粒沙子、一粒沙子般,在丹田处慢慢堆积,是一个异常艰辛而缓慢的聚沙成塔过程。而洪浩还未拜大娘为师之时,其实体内已经存在大量丹元,只是比较散乱的游走在四肢百骸之间,他不懂方法凝聚成丹而已。加上他的丹元是红色,大娘初看时也未曾注意,后来细看才发现端倪,欣喜若狂,一定要收了洪浩做徒弟。
一个起步就是金丹期的徒弟,哪个师父不爱呢?
这丹元最后凝结成婴儿模样,便是元婴,这元婴继续修炼,便会化为神灵,可以出窍,独立游走天地之间,便是化神。
大娘就这么守着洪浩,一脸的欢喜满足,心里推算着这个进度,把金丹炼化成元婴,恐怕半年也就足够了,只不过炼出来会是一个巨婴。
洪浩修炼完毕,睁眼看见大娘,便说:“师父,徒儿近日练功,按照师父所传方法运气,想要在体内把金丹塑为人形婴儿,总觉得阻力甚大,似乎有莫名的力量在阻拦。”
公孙大娘哈哈一笑道:“好徒儿,你倒是会得了便宜还卖乖,你要知道,你现在是在突破元婴,有多少修士,几十年上百年,到死都没能突破。你这才一年半载,就想一步登天,那这修仙也太简单了吧。”
洪浩正要谦虚几句,突然想起之前挨的打,便不再言语。其实这也怪不得他,这些丹元,又不是他自己辛苦,采气练功所得,每晚呼呼大睡之时,那鹅蛋宝物便通过红丝倾注于他,几年下来累积如此之多。他当然对别人辛苦采炼做不到感同身受。
大娘又道:“你把水月拿出来,今天教你个御剑诀,不是你姐姐那般的御剑飞行,而是飞剑取人头颅的御剑诀。之前都是教你内修之法,但前几日那事既然出了,今后恐怕安生日子就少了,你总要有些防身技能。”
洪浩闻言,赶紧掏出水月,双手递给师傅。
大娘接过,仔细端详了一下,道:“上古神兵,都是混沌初开时应运而生,本身就自带灵性。它若认你为主,那就事半功倍,它若不认,那就是一块小铁片,反而碍手碍脚。”
见洪浩似懂非懂,大娘解释道:“那天我让你拿它换我救你姐姐一命,虽然是测试你的品性,但说的却是实情。它已认你为主,我即便拿过来,用自身修为功法强行控制驱使它,它出工不出力,我却无可奈何,临阵对敌,还要分出精力控制它,自然不能全力以赴,放手一搏。对了,你那种拿在手里当普通刀剑使用的方式,简直是暴殄天物。”
洪浩恍然大悟,把当时唐绾赠剑之时,水月的自行牵引抉择给大娘说了一遍。又道:“当时我只是十来岁的孩童,又不懂修行功法,全无境界,不知它为何会选择跟我。”
大娘白了洪浩一眼,作势要敲洪浩一个爆栗,道:“它是上古灵器,自然比你识货,你自己不知道,它却知道你肚子里有货。”说罢一指洪浩肚皮,洪浩知是指那鹅蛋宝物。
大娘接着道:“好了,不扯闲话,我来教你剑诀。”当下便把御剑剑诀教于洪浩,洪浩用心记住。
最后大娘道:“这御剑对敌远比御剑飞行更难,为何?因你御剑飞行,剑就在你脚下,你和剑的距离固定,你的意念神识自然好控制它,但御剑对敌,剑是被你意念神识驱动自行在空中游走,距离越远,你的意念神识对它的牵引就越弱,所以就需要你有更强大的意念神识去增加御剑距离。这道理你可明白?”
洪浩点头道:“徒儿明白了,总归是自身境界越高,意念神识越强,能控制的飞剑范围就越广。”
洪浩接着问道:“师父,那你知道最厉害的能控制多远?”
“千里之外,取人首级,也是有的......”
洪浩咂舌惊叹,虽然知道师父并不是打趣于他,却依旧觉得神乎其技,不可思议。
“你呀,假以时日,你也能办到。”大娘道:“而且远比别人轻松,毕竟水月它自带灵性,和你心意相通,”
洪浩听罢,当即盘腿而坐,把水月放在院坝地面上,心中默念大娘刚刚所教授御剑诀,只见那水月忽然一亮,变成通体幽蓝的模样,在地上急剧抖动,仿佛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然后从地上缓缓升起,凌空不动,然后抖了几抖,开始围绕洪浩缓缓转圈。初时极不稳定,忽高忽低,一炷香之后,洪浩似乎已经和水月完全心意相同,洪浩心念一动,水月便知......只见转圈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犹如一个蓝色光圈套在洪浩身上,然后开始像涟漪扩散一般,光圈范围也越来越大......接着光圈开始变为光带,越来越宽,到最后已经如一个蓝色的大桶把洪浩围在里面......
大娘在一旁看得心花怒放,暗暗道:“没想到我还是保守了......原本以为总要花些时间磨合,不曾想会这么快,看来可以再多传授一些技法给我的好徒儿。”
洪浩收了剑诀,一伸手,那水月就像依人小鸟落在他手里。洪浩喜道:“师父,我这算学会了么?”
大娘强忍欢喜,故意淡淡道:“基本功法已经算是掌握,后面的练习就是要试着一点一点扩大它的飞行范围,刚才它飞行在最外圈之时,你可有隐隐感到控制不住的感觉?还有,你要加强飞行变化,不能一味转圈圈,要忽左忽右,忽上忽下,这样才能在临阵对敌之时,出其不意攻其无备。”
洪浩挠挠头道:“禀告师父,却不曾有控制不住的感觉,只是我们院坝就这么大一点,我怕水月撞墙,故而到达外圈便会往里收一收。”
“什么?没有控制不住的感觉?”大娘一惊。要知这院坝虽然不是很大,但好歹前后左右也有三五丈。第一次御剑控制就能达到这个距离,已经是非常惊人的表现了,洪浩居然还说没有脱力难控的感觉!大娘知这个徒儿惯不会哄人,一时好奇心大盛,便想测一下洪浩到底能有多逆天。
当下也不迟疑,拎着洪浩,原地腾空而起,转瞬来到野猪岭鬃毛峰。
两人站在峰顶,这里高耸入云,视野极为开阔。大娘道:“你且放心施展御剑,我来看看能到多远!”洪浩当即催动剑诀,那水月似乎如鱼得水,直冲云霄,开始洪浩还小心翼翼,只是让水月一点一点往外扩展,但水月似乎给洪浩传递了某种信息,让他不必担心,于是洪浩信心大满,也不再转圈,就平直前飞,慢慢变成一个小篮点,最终肉眼已不可见。
洪浩看不见,可大娘看得见,大娘神识一路紧随水月,五里......十里......十五里......二十里......到得三十里之时,洪浩觉得和水月的联系开始有些模糊,当即心念一转,那水月便开始返回......
等水月落到洪浩手中,大娘已经说不出话来。她自己神识,也不过五十里左右,可她是六百多接近七百年的修为啊!洪浩的御剑距离,已经大大超出他自身境界的范围,想来是水月自身灵性加成甚多。用一般普通铁剑绝无可能。
大娘心情大好,道:“好徒儿,你可知你飞了......飞了有十里远呢。”
显然,大娘还是怕他骄傲,“惶恐”。
洪浩出门直奔村里秀姨家。这秀姨也是村里极苦人家,多年前嫁来石鼓村之初,老公上山采药,自己在家缝缝补补,接些乡亲们的针线活计,二人日子尚且得过,却不料只几年光景,老公一次失足摔落深涧,连尸首都不曾捡回。从此一落千丈,亏得一双手巧,只靠给镇上村里光棍汉们洗衣兼裁缝铺一些散活,艰难度日。
其实采药人自古便是一个危险的职业。都说靠山吃山,那山上药草天生地长,只管采到筐子便可卖钱,看似简单,实则无比凶险。虽无须像粮农菜农般终日在地里劳作,但山路崎岖,毒蛇猛兽,或还有山精水怪,魑魅魍魉......再则那药草也不似韭菜,一茬一茬割之不尽,那些珍稀值钱品类,多是生长在悬崖峭壁,须拿命去换。
小洪浩来到门前,见秀姨正坐在门口一张小竹凳上,趁着阳光在做针线活。忙拱手作揖:“秀姨,浩儿有事相求——”
那秀姨抬头见是洪浩,脸上顿时生出些悲悯之情:“苦命的娃啊!你有甚事?给姨说说,姨能帮你个啥?”
洪浩道:”秀姨,你也知晓,我与爷爷相依为命,如今爷爷走了,我也没个依靠,万事只能靠我自己。我一个小孩子家家,难免慌里慌张,比如采药换得银钱,万一丢失,那就难免肚皮受苦哩。所以恳请秀姨为我做个随身钱袋,保得安稳。“——这套说辞,是洪浩来时路上想出来,却也稳当妥帖,不露破绽。
秀姨笑笑:”我当甚事,娃呀,其他大事姨怕是有心无力,偏这一件却举手之劳,你且坐,姨这就给你弄。“
只见秀姨从碎布篮里挑挑拣拣,择出一些布条边角,略一比划便运针如飞。到底是几十年针线功底,一个小小钱袋自然手到擒来,不过半炷香时间便已完成。秀姨把布袋递给洪浩,洪浩双手接过。
只见那布袋形似腰带,中间一兜,两边细长布条,可方便系结,余量甚多,即便洪浩长大,腰身再粗一倍也是用得。洪浩当即系腰一试,果真十分贴合。便满心欢喜道:”谢谢秀姨,这布料工钱多少?等我换了钱再给你。”
秀姨摆摆手说:“孩子,这些都是缝补用的边角碎料,值个甚钱?你爷爷活着时,对我没少帮衬。袋子你自收着便是,休要再说。”
洪浩听罢也不再多言,躬身谢过秀姨,便返身回家。
洪浩回得屋内,自然是从米缸刨出那颗东西塞向布袋,不大不小,还真是十分的稳当,既没有兜太小塞不进去,也没有兜太大在里面晃荡。当即把短衣脱掉,露出瘦骨嶙峋上半身,布兜朝前把布袋贴身系紧,这才穿上衣服,又行走跑跳一番,发现行动丝毫不受影响,这才满意。
一番折腾过后,洪浩这才觉得饥肠辘辘——毕竟从昨日回屋经历这天大的变故到现在,洪浩还颗粒未进。于是乎洪浩便来得灶台,抱柴引火做饭。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些家务小男孩早就会了。不过这所谓的做饭确实简单,无非就是往锅里舀几瓢水,放一把高粱米,烧火熬熟。爷孙俩一直都是这么过的,唯一不同就是根据所采药材换的银钱多少,锅里的水有时多些,有时少些,有时加些菜叶一起熬,年节时会加点肉......
喝完粥,天已尽黑。
洪浩仰面正趟,小小的身体早已困乏,只一会便沉沉睡去。
午夜,熟睡的小男孩不知道,一些奇异的事情正在发生......
由于小洪浩是贴身紧系的布袋,那形似鹅蛋的东西和洪浩的肚皮是紧紧贴合的,或许是肚皮温度的缘故,那东西竟生出一根比毫发还要更细的红丝,如有生命一般探索游走,终于穿过布兜,在小男孩的肚皮上蛇行。最后来到肚脐处,顺着肚脐进入到小男孩体内......约莫半个时辰之后,那红丝缓缓退出,最后退回那鹅蛋样东西之中,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清晨,洪浩醒来,小小的身体毫无异样。
生活还要继续,小洪浩并无坐吃山空的本钱,收拾整齐,便背着背篼往村后大山出发。
原来这石鼓村,所属为巴国,只因境内延绵不绝的大巴山脉故而得名。整个巴国,除了大山便是大江,鲜有肥沃平整之地方便农耕。不过也正是因为土地贫瘠物产不丰,加之巴人悍勇好斗,所以即便外面其他国家连年征战尸山血海,巴国却能独善其身休养生息,历来是兵家不争之地。
洪浩五岁便开始随爷爷进山,早已轻车熟路。要说这山里倒的确是一个天然的大药库,一年四季都有各种药材可供采摘。可容易采拾的,多是买不上价的金银花、车前草、蒲公英、益母草之类,而那些名贵值钱的像人参,灵芝,何首乌、金线莲之类,都是可遇而不可求,基本上要备足干粮往大山深处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才有可能——也只是有可能而已。洪浩自然清楚自己现在一个小小孩童,还没有能力去大山深处碰运气,所以他只是走得两个时辰便停止前进。
这一片山林洪浩已经来过不知多少回,一草一木都记得烂熟。爷爷病重卧床这些天,他每日都是在此一带采集石斛,这石斛虽不珍稀名贵,但较那些常见草药却能多卖得几文——只因听说能滋阴壮阳,但凡能和壮阳扯上关系的药材总能卖得贵些,古今如此。小洪浩当然还不能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但他知道能多卖钱总是极好的。
日头开始西斜,小洪浩也差不多采满背篓,便快步下山。
他盘算着也不回家,直接去到朱砂镇,先去药铺把今天所采石斛卖掉,再买点黍米,盐巴,虽然那东西已不在米缸,但洪浩潜意识还是想按照爷爷的习惯不能让米缸空个精光,毕竟手里有粮心头不慌是个小孩子也能明白的道理。
小男孩一边走着,一边想着,不觉便来到了朱砂镇。
这朱砂镇,当是方圆几十里最热闹繁华之所在。不但酒馆、茶坊、饭店、青楼、铁铺等各种店铺一应俱全,更有因沱江而兴的水陆码头,帆樯如林。洪浩以前最开心的事情就是跟着爷爷来镇上买卖——毕竟这是小男孩迄今为止所见识过的最大世面。
仁和药铺是镇上唯一的药铺,据说建镇之初便已存在,毕竟此间采药为生之人极多。这药铺低价收来,再通过水路运去都城巴郡高价出售,多年间获利颇丰。遂慢慢盘下左邻右舍,数次扩建,已从当初小小一间铺子摇身变为三层三进好大一座楼。
小洪浩来得药铺门前,他虽不识字,但却知晓那阔如门板的匾额上三个斗大的字从右往左念做“仁——和——堂”,至于左右“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愁架上药生尘”的对联就不甚清楚了。
洪浩进门,早有店铺伙计熟稔地帮忙卸下背篓,不过这伙计眼生,想必是新招进来不久。只见这伙计一手插进石斛从篓底往上翻滚,这一是查看石斛品相品质是否上下如一;二是看有没有掺杂其他杂草鱼目混珠来加重。那伙计检查完毕,随即拿过一杆大秤,挂上背篓飞快的一提一抹,吆喝一声:“二等石斛,十九斤七两,去皮五斤,净重十四斤......二等石斛两文一斤,计二十八文。”——原来药铺的规矩分大秤小秤,一般药材用大秤,贵重药材用小秤,特别珍稀的单论。大秤八两往上算一斤,八两以下不计。
只是这伙计明显欺负了小男孩。小洪浩采摘时原本精挑细选,这石斛都是足足的一等品质,以前和爷爷来卖从未按过二等。且不论这伙计毛重是否虚报,单这背篓,是村里老篾匠用湘妃竹所编,极薄极韧极轻,重不到四斤,药铺原本是知晓的,今日伙计却报五斤......一等品三文一斤,这一进一出,小男孩的辛苦在伙计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中便被黑去了约二十文钱。
小洪浩满脸通红,欲要争辩,可最终只是噙着眼泪,在账房处领了二十八文钱,背上空背篓,默默走出药铺。
原来小男孩年纪虽小,心思却缜密,情知得罪不起药铺。若把店里人惹个恼羞成怒,从今往后不收他的药材,那他岂不是无可奈何断了生计!这朱砂镇药铺仅此一家,做的是独门生意,他一个小小孩童又岂能撼动。
要是我有爷爷遇到的仙人那样的手段就好了,定将他仁和堂砸个稀巴烂。小洪浩臆想着自己快意恩仇。到底是孩童心性,想着想着小洪浩便不在郁闷。蹦跳着去到米铺,十文钱买了十斤高粱米,又用十文钱买了一点点盐巴,剩下八文,买了大小不一的几根绣花针,却是打算送给秀姨做谢礼,当真是个懂事知恩的好孩子。
光滑的石板路被夕阳照射,发出点点金光,漫天晚霞,缕缕炊烟。一个背着竹背篓的小男孩在石板路上快步移动,手里拿着一根细细的竹棍,如同拿着一柄宝剑般左右挥舞。看见路旁一株较高的苦蒿,小男孩用力一棍飞快将其斩断,继续前行......片刻听到小男孩喃喃自语道:“好像也罪不至死......”——原来小男孩斩断那一株苦蒿之时,小脑瓜里竟假想那苦蒿便是欺负他的药铺伙计,被他一剑斩去头颅,只是善良的天性还是让他隐隐觉得如此不妥。
回得家中,小男孩又自熬粥果腹。
待小小肚皮滚圆,闲来无事,又难免想起今日之遭遇。小男孩此刻细细想来,却又悟出一些更深的道理——“那伙计不过只是药铺做事,按月领例钱而已,这收购药材所用银钱又不需他自掏腰包,反之克扣之钱也不会落入他的口袋,偏又为何做此等腌臜之事?须得是那掌柜要求如此这般!......爷爷啊,你还要浩儿去投奔药铺,我若去了,也做这等伤天害理、有悖良心的营生,岂不是让你九泉之下也蒙羞嘛”。想到此处,洪浩更加坚定了自立的决心。
小男孩想完心事,浑身释然,不多时便又沉沉睡去。
如同昨晚一样,午夜时分,洪浩贴身保管那东西又伸出细丝扎进肚脐,然后收回......这一幕其实在今后每个子夜都在上演,当然,都是静静地,悄悄地发生,小男孩从未发觉。
......
太阳落山了,暮光尚在。
石鼓村。
一座破烂的茅屋,一张老旧的板床,躺着一个老人。
老人显然已经油尽灯枯,就一口气强吊着,仿佛在等什么人。
吱呀地一声,虚掩的木门撞开,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爷爷,我回来了,今天采了不少好药材,去药铺估摸能卖五十文钱呢。”说话间一个约莫七八岁的男孩径直走到屋角水缸,用半个葫芦瓢舀了一瓢水咕噜咕噜大口喝起来。
见爷爷没有动静,小男孩走到床前,才发现情形有些不对。虽然爷爷卧床已经半月有余,但每日气色尚好,高粱熬的粥每顿能喝一大碗哩......眼下却双目紧闭,面如白纸,不见丝毫血色。
小男孩不禁慌乱起来,一双小手用力的推动老人的身体,嘴里大叫“爷爷,你怎么啦?爷爷,你快醒醒”。摇着摇着,男孩的声音已是哭腔,眼泪连带鼻涕一起涌出。
片刻,老人终于睁开眼睛,看到满脸惊恐哭成泪人儿的小男孩。“浩娃,莫哭......莫哭,......爷爷总算等到你回来了......我没时间了,有些话要给你说了,爷爷才能安心走哩”。
只见老人伸手在床边胡乱摸索,很快像是摸到一株草药模样的植物,塞进嘴里,艰难的咀嚼起来,想必此物是老人早有准备,就等此刻。一会儿工夫,老人苍白的脸上竟然恢复了些许血色。
被老人叫作浩娃的小男孩见此情景不由得转悲为喜,问道:“爷爷,你好了么?这是什么药材?我多去采些放在家里,让你快快好起来。”老人微微摇头道:“傻孩子,爷爷挖了一辈子药材,虽然不懂医术,但各种药材的药性还是晓得的,刚刚我嚼的不是什么仙草,就是寻常的小蓟罢了。这玩意儿啊有毒,平时用处不大,不过有个好处,就是可以激荡将死之人五脏六腑,回光返照......今天就不说这些了,爷爷有很重要的三件事说给你,你莫要说话,好好听着就是。”
“这第一件事,就是我死了以后,你可以去投靠镇上仁和堂张掌柜,半年前爷爷就和他说过这个事情,他也应承。爷爷本想等你年纪大些再送去,现在也是没办法了......过去你要机灵些,勤快些,莫教人家嫌弃......当个药铺伙计,至少有饭吃有衣穿......你能吃饱穿暖,好好安生,爷爷我就安心闭眼啦......”
“这第二件事,浩儿你听了莫要惊慌......你,你并不是我的亲孙子......爷爷一个挖药人老鳏夫,儿子都不曾有过,说你爹娘早逝也是哄你......你是爷爷在路边捡来的......说来也是咱爷孙两的缘分......你当时裹着一层粗布,像个小小的破麻袋......不注意根本发现不了,我经过时你突然哇哇大哭,我这才发现的你......可惜爷爷只是穷苦的采药人,没有银钱供你读书识字,只能糊弄着把你养到现在。”
“第三件事,爷爷也不知怎的讲得明白......差不多四十年前,爷爷年轻的时候,听说四方山山顶上有仙草,吃了可以长生不死,返老还童,价值万金......那时年轻气盛,便想着去碰碰运气......我呀边走边打听,足足走了半年......等我能远远看到那个四方山的时候,当真是惊得合不拢嘴啊......那四方山就是因形得名,不像其他山岳都是下大上小形似谷堆,整座山都是方方正正......最吓人是高,那何止千仞万仞啊......如果这世上有神仙,那我相信一定是住在这个山上面......等过几日我行到山脚,问了山脚村民才知道,这千百年来想上山顶去的人多如牛毛,但祖祖辈辈就没听说有成了的,能活着回来的都寥寥无几,且非疯即癫......久而久之,再无人敢试,往山上去的小径都已荒芜......”
老人一气说到现在,缓缓闭眼回味,这毕竟是他一辈子平淡生活中最值得铭记的辉煌经历。小男孩也不敢说话,或许对老人给他交代的前两件事还有些发懵。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但毕竟他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童,连少年都算不上。
一碗水工夫,老人似是从回忆中出来,睁眼缓缓接着道:“那些村民都劝我赶紧回去,不要枉自丢了性命......我当时想着来得辛苦,终究不甘心空手而归,又自恃从小跟随老爹挖药,爬山越涧,身手灵活......即便不能去到山顶采到仙草,这山云雾缭绕,灵气十足,哪怕进得山去随便采些珍贵药材也不枉这半年赶路哩......于是准备了几日干粮、绳索、药锄、铁爪等工具便背上背篓往山里去......这前半日还能依稀辨识路径,我越往深处走,便越无路可走......到后来就只能大致朝着山顶方向胡乱开路......再后来我就完全迷路了,越来越觉得头昏脑涨心里慌张,这才后悔不迭......也不知过得几日,我干粮早已吃尽,又饥又渴,想着怕是熬不过今日了,却突见前面一片红光......”
“我打起精神朝红光照来的方向走去,心想着到底是灵物宝贝还是妖魔鬼怪,反正我也将死之人,倒也没有害怕......越靠近红光射来的方向,那红光越是耀眼,到最后照得我整个如同血人一般......不过脚下却越来越平坦好走,终于走到一个洞口,红光便是从里而来......那洞口十分巨大,十丈不止,我心一横便走了进去......”
“我进得洞中并无异常,脚下和洞壁均是光滑平整的石头,看不出有人工雕凿的模样......只是如此巨洞,却没见一只鸟兽昆虫,甚是奇怪......当时也顾不了这许多,只管前行,约莫走了一里脚程,终于看见那发光之物......却是一枚鹅蛋大小的物件,摆放在半人高石台之上,那漫天的红光竟是如此小小的东西散发,我当真是又惊又喜,感觉终于遇到了宝物......”说到此处,老人浑浊的双眼闪过一丝光芒,可见当初老人初见时的激动。
“我看那东西像极了铁匠铺子里刚出炉的铁胚,通体通红,不敢立刻去拿......用一根手指慢慢靠近,却并未感觉热度,反倒有一些冰凉,我便不再犹豫,一把抓在手中......就在我抓住的那一刹,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大喝:且慢——”
“我吓得赶紧松手回望,却见一个私塾先生模样的中年男子,一身白衣干干净净,若是如我一般山中行走攀爬几日断不会如此整齐,像变戏法一样只一闪便来到我的跟前......我想除了神仙,凡人哪能有如此手段......扑通一下我便跪下求饶......我说神仙老爷莫怪,小人采药迷路,误打误撞进入贵府宝洞,还请神仙老爷不知者不罪,饶命则个......那神仙一愣,开口道:我并非什么神仙,一个云游散修罢了,不过你一个普通常人,如何到得这里?......我不敢隐瞒,便一五一十把自己如何走了半年来到四方山,这几日又如何迷路行得此处都老老实实告知......中年男子听完,又盯着我上下打量了一遍,像是确认我有没有说谎诓骗于他......良久,叹了口气说罢了罢了,起来吧,冥冥中自有天意......”
”见我不解,中年男子道:此处并非我的洞府,我只是路过此处,见有冲天灵气,得知此处必有大机缘。你若是我辈中人,那我必将各凭手段争夺此物,但我刚用神识把你视察两遍,确是普通常人无疑。我自视甚高,不屑恃强凌弱,且你比我快上一步,先于我触摸此物,这便是天意如此,天意不可违,此时我强行夺走恐有天谴......中年男子笑了笑又道:不过我辈中人,并非都如我般万事顺天随缘,胆大包天逆天而行者大有人在,你怀璧其罪,恐难善了。“
“听了此话,我吓得双腿发软,站立不稳,便顺势跪下磕头大叫仙人救我仙人救我......中年男子也不说话,两步走到石台前,两手凌空对着发光宝物比划了一些奇怪的手势,那宝物忽地就不再发光,整个山洞一片漆黑......此时中年男子方道:你莫惊慌,我刚用手段封印了此物灵气,想必不会再有我辈出现......随即又不知用了什么仙术,在半空燃起一个火球,周遭三丈之内,亮如白昼......我见识了这些仙术,深知此人若要取我性命简直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便道:小人情愿将此等宝物献与仙人,我等凡夫俗子拿来也是无用,不过白白糟践了宝物......那仙人却摇头道:莫要再说,万事皆有定数,休来坏我道心根本......思忖片刻又道:今日遇见终归缘分,你血肉凡胎,我若一走了之,料想你也难以得活,罢了,你拿上此物,闭上双目,我且助你脱困......我不敢有违,只得遵命拿起宝物握在手中,紧闭双眼,感觉那仙人往我后颈衣领一抓,我便双脚离地飞了起来......半刻时间,仙人落地叫我睁眼,我一看已经到了入山口......。”
说到此处,老人突然剧烈咳嗽起来,自知小蓟药效已过。
“浩儿......爷爷没时间了......那宝物......在米缸里......你要好生......好生保管......”老人一口气终究没有提上来,就此离去。
小男孩开始并未哭喊,只是默默的流泪,不时抬手用衣袖擦一擦眼睛,但抬手频率越来越快,终于放弃,任由眼泪肆意流淌,走近趴在爷爷逐渐冰凉的身体嚎啕大叫:“爷——爷——”
......
翌日,在石鼓村父老乡亲的帮衬下,村头南坡多了一个小土包。
还有一块木牌做的墓碑——“洪四喜之墓”。
按道理,尸体应该停放七天;按道理,下葬应该请先生测个日子;按道理,墓碑应该用石料雕刻。可是什么道理都抵不过没钱,钱——才是最大的道理。叫洪浩的小男孩没有银钱,连铜板也无几个,那自然也就没了道理。
乡亲们弄完土堆,又胡乱烧些香烛纸钱,做完对这个老人在尘世最后的仪式后便慢慢散去。虽然对小男孩有着些许同情,却无一人提出上我家去这种收留的话语。毕竟石鼓村基本都是苦哈哈的采药人和猎户,自顾不暇,没有谁能不在乎多出一张嘴来。
最后只剩下小洪浩跪在坟前,和里头的爷爷阴阳两隔。
对于爷爷临终说说三件事,洪浩对头两件事并不怎么在意——尤其是第二件,他从自无知无识长到现在,全靠爷爷一把屎尿拉扯出来,自然对爷爷感情极深,对于父母并无半点认知,也不觉得有什么重要。爷爷让他去投靠张掌柜,无非是为他生计着想,怕他年龄尚幼难以养活自己,可他觉得凭着爷爷教给他的识药采药的本事,独自能活。倒是第三件事情,爷爷讲了那么多,可见那个东西对爷爷这一辈子非常重要,爷爷要他保管好,那他便一定要保管好。
想到此处,洪浩便磕头起身,一路奔行回屋。
回得屋内,洪浩直奔灶台边的米缸。这米缸不过是水桶粗细一个瓦缸,常年装着高粱米,洪浩印象里爷爷从没有让米缸空过,他也未曾在意,现在想来却是爷爷的藏宝手段了。这段时间爷爷卧床,都是洪浩每日舀米煮粥,故缸里高粱米十去六七,已快见底。洪浩探身伸手三两下便摸到一个东西,用力抓起送到眼前,果然如爷爷所说像一颗鹅蛋,洁白如玉,大小重量都差不多......如果不是爷爷先前交代了这东西的来历,小洪浩觉得这就是村头李大娘家养的鹅下的蛋。又想既然爷爷留给我的东西,不管是不是宝物,我都要好好留着。
洪浩又把这颗东西仔仔细细看了一遍,终究看不出个端倪。便又埋进米缸,过一会觉得不妥又刨出来拿在手里,半晌时间洪浩如此反复几次......到底是小孩心性不稳患得患失,最后突地小眼一亮,便又埋在米缸出门而去。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又是一年盛夏时分,半塘的荷花已次第开放,几只鱼儿在莲叶间嬉戏,又倏然激射不见。塘边廊亭之内,一红鼻子老者,端着酒碗,正眯着眼抿了一口,然后咂嘴放碗,神情间甚是快活——原来却是岑老夫子在喝早酒。
两名弟子,习以为常。尤其最近一年,授课无非就是让他们各自看书,有不解处才问问老夫子。
这几年虽然酒是喝了几大缸,可对两名弟子的教学却是一点不落,尤其黄笠,简直是天生的读书种子,满城都知道黄家儿子惊才绝艳,独领风骚。
此刻两名弟子正认真读书,岑老夫子突然问:“此间鱼,乐否?”
两名弟子对视一愣,不知老夫子为何突发此问,子非鱼的典故他们早就学过了,今日一问,恐另有玄机。
“它乐不乐我不知道,不过我吃它时却很快乐。”原来是黄柳无聊又来借洪浩去陪练,刚好听到。
“哈哈哈......大小姐言之有理。”岑老夫子大笑,又道:“鱼儿快不快乐,终究是我们人类的食材而已,最终快乐的鱼和不快乐的鱼,宿命都是砧板。”
老夫子抬手立起一根指头,往上戳了戳,道:“那上边看我们,和我们看鱼儿,皆是同理。”
黄柳却不管这些,拉着洪浩便走。岑老夫子也不以为意,反正自己也是喝酒,瞌睡,少个人发问更清净。
黄柳拉着已经比她高出一头的洪浩,仍是毫不避讳。她心里,洪浩永远都是她的弟弟,也是她的徒弟。全然不去想她已经是芳龄二十五的老姑娘,洪浩也已经是束发之年。
两人来到平常练功的场地,黄柳说:“把我教你的越女剑使一遍。”洪浩也不多言,抓起场边架上一柄长剑,立刻按照黄柳所说施展开来。这套越女剑,黄柳已经教他两年有余,早已烂熟于胸。
一套使完,却见黄柳跺脚摇头,洪浩问道:”姐姐,有什么问题吗?“
黄柳说:”以前不曾觉得,但最近见你使越女剑,总觉得有些怪怪的......却又说不上来到底哪里不对。“
洪浩听着黄柳如此一说,挠挠头,一脸茫然。他这几年跟着黄柳,都是任凭黄柳安排。倒不像学文,有时看了文章句子还会引申思考。
黄柳自己想不明白,便不去想了。她和洪浩都有一样好处,就是不会钻牛角尖,凡事想得明白便想明白,想不明白也由他,都是顺其自然的性子。相比之下,黄笠便要更加固执一些。
黄柳道:”先不管这些了,我今日找你,却是另有要事。你且帮我拿个主意,我自定夺。“
洪浩道:“姐姐冰雪聪慧,何事还要我来建言?”
黄柳道:“说来,此事与你有些关系。那年你讲述水月剑的由来,我方知道御剑飞行竟是真的。那些山上人物,功法与我等所学简直是云泥之别。我多方打听,才知道这些山上宗门,也是要来凡尘俗世挑选弟子的。就你所说那个离火宗,每隔五年都会来都城挑选一批皇室弟子,今年便又是正年,就在九月。”
又道:“说是皇室子弟,其实也不是特别严格,有关系的官宦子弟。只要根骨资质合格,都可一试,他自有一套测验方式,通过了便可上山修行。”
洪浩听得明白,知道黄柳意思,便道:“姐姐是想去试一下?”
黄柳点头道:“嗯,这些年,你也知道我,对读书不感兴趣,对相夫教子也不感兴趣,偏就喜欢武学之道......”
洪浩道:“既然如此,那姐姐就去试一下啊,万一通过了,就可以学御剑飞行......哦,是怕黄老爷他们不答应么?......想要我去说?”洪浩苦着脸道:“我也人微言轻啊。”
黄柳佯怒,作势要踢洪浩,嗔道:“放屁,我爹妈对你比对我都好,还装人微言轻......不过,我顾虑的倒不是我爹妈那边,他们拿我倒是无可奈何......我是当时听你讲述,知道你和这离火宗有恩怨瓜葛,......我没通过测试倒也罢了,如果通过了,我是去还是不去?去吧,怕你不开心,不去吧,又有些不甘心......”
洪浩道:“原来如此,这有何难,姐姐你想去便去,不用管我。我当年愤恨离火宗,是觉得他们太漠视无辜生命,完全不把寻常百姓当做人看待。但离火宗这么大,总会有好人,有坏人,我可能是遇到其中的坏人了而已。”
黄柳听罢,摇了摇头:“这么说来,我还是不去了,我不能跟要杀我弟弟的宗门学功法。”话虽如此,语气还是透着遗憾。
洪浩心里一暖,知道这个姐姐打他打得狠,护他却护得更狠。其实从内心来讲,他也不愿黄柳去离火宗,只是更不愿黄柳失落惆怅才说那番话。他隐隐觉得,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他会问剑离火宗。
洪浩沉默了一会道:“姐姐,你不要难过,这天下之大,应该有很多证道修仙的宗派门阀,我们只是不在那个世界,所以知之甚少。决计不会只有一个离火宗......对了,老夫子曾走南闯北,游历四方,或许他知道。明天我去请教一下,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呢。”
黄柳只道是洪浩安慰自己,便说:“姐姐没事的,他一个老书呆子,恐怕对这些不甚清楚,你别去讨骂,说你不务正业。”
却不料,隔日上课,老夫子刚坐下,连酒都还没来得及抿一口,洪浩就真的开口问道:“老师,你知道离火宗吗?”
老夫子不假思索道:“知道啊。”
洪浩大喜道:“原来老师知道修仙宗门?”
老夫子不以为然:“屁个修仙,无非是找个山头,聚一群人,练些功法,延长点寿命,打斗凶狠一点,真正证道飞升成仙的,又有几人?”
洪浩问道:“那老师知道除了离火宗,还有哪些宗门?”
老夫子道:“那可多了去了,就巴国境内,巴掌大地方,都有七八个,放眼九州,那就数不胜数了。”
“老师,我听说离火宗挑选弟子,总是要挑皇家子弟,官宦子弟,要通过什么根骨检测......其他宗门也是如此吗?”
“大抵如此。”
“那弟子有个疑问,老师,这普通百姓家孩儿就没有一个有灵根有悟性的?”
“哈哈哈,你总算是问到“根”上了!为何都找皇家子弟?官宦子弟?因为他们都是有钱人!”
见洪浩不解,老夫子接着说:“你道什么天生灵骨,天赋异禀?还不是所谓丹药仙草大把大把喂出来的。那些修仙之人,每天不是炼丹就是打坐练气,又不事劳作,特别是炼制丹药,各项材料花费甚巨,这么多开销花费,银子从何而来?收普通百姓家的孩子,做赔本买卖么?”
接着一指黄笠,道:“你们家能攒下偌大家业,也是靠着经营朱砂而来,这朱砂就是那些山上之人炼丹必不可少的材料。”
洪浩茅塞顿开道:“原来如此,我本奇怪,为什么都是父精母血化而为人,那些灵骨偏偏只长在皇族贵族身上。”
老夫子扫他一眼道:“普通百姓也不是没机会,他那还分什么外传弟子、内传弟子、真传弟子、亲传弟子......那山上缺人干活之时,便会招收所谓外传弟子。说白了就是去当仆役干杂活的,这个时候穷人的孩子就有机会......去干苦力。”
老夫子又道:“我曾游历各州,见识了许多的宗派门阀,总而言之,大部分所谓的修仙宗门不过是皇室或者地方势力豢养的一把杀人暗剑而已,或者宗门自己就是一方势力。只有极少数的宗门是真正的在证道修仙,但这样的宗门往往名声不显,因为这种宗门既没钱,还随缘。”
这一番对话下来,洪浩算是把之前觉得很神秘的修仙宗门弄得清楚明白了。同时也惊讶老夫子如此博学,就连修仙一派都知之甚多。
“老师,没想到你知道这么多,以前从没听你讲过。”
“你又没问。”老夫子白了一眼洪浩,端起了酒碗。
只有黄笠呆呆看着两人。
......
洪浩放学后,把老夫子所说的原原本本给黄柳讲了一遍。
黄柳异常兴奋,开心得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便把洪浩打了一顿。
翌日,老夫子正被熏风吹得昏昏欲睡,突然听到远远传来一阵“老先生”的叫声。睁眼一看,却是黄柳,抱着一大坛酒,边走边叫老先生。
走得近前,黄柳把酒坛往桌上一放,怕不下十斤重。甜甜一声:“老先生,我见你教学辛苦,又把我两个弟弟教的温良恭顺,满腹经纶,实在是颇为感激......实在是想回报先生授业解惑之恩情一二,知道老先生清雅高洁,不是凡俗之辈,也不敢用阿堵物来脏老先生之眼,唯知老先生只与杜康结知己,故遍访街巷,寻来这一坛泸州醇,特献与老先生。”黄柳府内向来横着走路,跋扈惯了的,此刻夹着嗓子拍马屁,倒是少见。洪浩和黄笠俱是书也不看,呆若木鸡。
老夫子听得泸州醇,暗暗咽了一口唾沫,暗忖:“我来府上教了四五年,这丫头莫说酒,水也不曾端过一碗于我,平日都是老头子老头子叫的习惯顺口,今日这番殷勤,却不知我一把老骨头吃不吃得住。”当下却不点破,道:“黄大小姐客气,传道授业解惑,乃为师者本分,何须多礼。”
黄柳到底直性子,也不耐烦与这老头绕个云里雾里,直接道:“老先生,听说你对修仙宗门颇为了解,小女子今日特来请教,我巴国境内,可有正经的修道宗门?可以御剑飞行那种?”
老夫子一听这话,才知昨日洪浩所问多半与这丫头有关。点点头说:“有倒是有,不过这个宗门却不似其他,有钱便能进得,收弟子只看眼缘。万一没看上,只怕脸上不好看。”
黄柳道:“不妨,只要老先生引荐一下,其他自是我的缘分。成与不成,与老先生无关。”
“既如此,那老夫就为你说上一说。”说罢老夫子笑眯眯打开酒坛,红红的鼻子凑过去,贪婪的猛吸一口酒香。
万里之外,昆仑山。
一个头戴纶巾,私塾先生模样的中年男子,正闭眼掐指念诀。忽地睁眼,一抹精光稍显即逝。
......
洪浩在府中呆得月余,把这黄府外院都已熟悉。他的性子,原不是孤傲乖张之辈,只是以前乡野的环境使然。这黄府人多事杂,凡事都需交流沟通,自然也就入乡随俗。他人虽小,遇事勤快肯干,又不爱计较,自然不招人讨厌。
黄府家主黄䦆,不过四十多岁。上溯三代均是人丁不旺,一脉单传。到他这里,为改善局面,除明媒正娶当朝礼部侍郎之女为妻,还纳三房小妾。这三房小妾均不以容貌才情为标准,专挑胸大臀肥好生养之女子......却总是辛苦播种颗粒无收。到眼下,仍只有正房夫人给他生的一女一子。女儿黄柳,已是桃李年华却依旧待字闺中。儿子黄笠,才刚六岁,虽是聪慧,却体弱多病,不像个长命百岁的主儿。
黄䦆为这个儿子,不知道请了多少太医、名医、游医,按方子抓的药统起来怕能装得满满一屋。黄笠喝的药比喝的水都多,但总是没一点好转。终日面如白纸,手足冰凉,这大热天气还要厚厚几层棉衣包裹。
黄䦆父亲、爷爷均是不到花甲之年便驾鹤西游,恐自己也难免重蹈覆辙。如今已快知命,焉能不急?
要是儿子真的早夭,后继无人,那诺大的家业付之东流或转手他人,自己有何面目去见列祖列宗......
黄府人丁不旺,仆役却多,分工极细,洪浩大多数时候并没有太多事情干。他想着自己和爷爷,在山里风吹日晒,辛苦采药每月也不过换得几百钱。而自己现在,吃的比家里好,穿的比家里好,都不用花钱。每月还有一两银子的例钱......难怪村里的人都想往都城讨生活哩。
这日,洪浩正在厨房帮孙大娘淘米闲聊。
“大娘,这大米真好吃,在我们朱砂镇,大米要十文钱一斤哩。”
“这里也是差不多价钱。你在家不吃大米饭?”
“吃不起哩,我和爷爷都是买黍米熬粥喝。”
“可怜的娃,一会你多吃点。那黍米,在我们这里都是酿酒用的,你喝过酒吗?”
“不曾喝过。”
“那最好别学,我家老头子最爱喝酒,每次喝了就撒酒疯......”孙大娘看四下无人,又说:“我听春兰丫头说,前几天看见咱们黄老爷喝完酒偷偷哭。”
“啊!老爷为何偷偷哭啊?”
“你不在内院行走,当然不知道。咱们小少爷,从小就全身发冷,手足冰凉,总是捂不热......听春兰说最近愈发严重了......老爷只有这个儿子,万一......所以偷偷哭也是人之常情啊。”
“嗯......”
洪浩和孙大娘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突然却窜进来一个人,仔细一看,却是家丁张三。
张三想是跑得急,此刻气喘吁吁道:“孙大娘,倒一碗菜油。”
孙大娘一瞪眼道:“你要油作甚?莫不是要做荒唐事?”
张三急道:“莫要诬我,是咱们老爷要我来取。”
孙大娘听得是老爷有用,这才给张三倒了一碗递过去。却也奇怪老爷要油干嘛。张三接过碗来又说:“你们也同去,老爷吩咐,府上所有人等都在二进院内集合,有事要办。”
洪浩、孙大娘听得此言便跟随张三身后,一起前往。却不知今日老爷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等到了一看,府里上上下下几十口人都已聚集,男男女女整齐排做几排。
原来今日一大早,门房老王头便遇到一个私塾先生模样的中年男子要求见老爷,说是有办法可以医治小少爷,再不医治,最多半月,小少爷便会命赴黄泉。老王头原本不信,这几年来府上骗吃骗喝的游医见得太多,早已见怪不怪。却不料来人附耳老王头,把他年轻时偷看隔壁李家小媳妇洗澡的事情一语道出,虽是陈年往事,老王头却从未对人提起,不得不信此人当是半仙。
于是通报了家主老爷,那黄䦆对黄笠的病,从来都是但凡有一丝一毫都要试过方肯罢休。自然见了来人,来人也不多言,只告诉他药到病除,今后不必饮酒痛哭。黄䦆惊得说不出话来,千服万服。
这中年先生要黄䦆把所有人集中起来,他言能救黄笠之人,就在府上,却不是他。
现在人已聚齐,那人接过油碗,放根灯芯在里面,也没见他拿出火石引火,那油灯忽的一下就已点亮。众人皆惊叹信服。
那人让黄笠站好,他自举着油灯围着黄笠转了三圈。然后说道:小少爷病根已被提出放在油灯中,诸位依次来吹灯,无须小心,只管大力。谁能吹灭他手中油灯,谁便是能救少爷之人,黄老爷必定重重有赏!
众人便排队依次上前,为了赏金那当真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说也奇怪,不管如何,那灯却是不灭。
轮到洪浩时,洪浩一吹,那油灯旋即灭了。
众人惊叹!
那黄老爷,黄夫人更是激动得热泪纵横。
那私塾先生模样中年人对洪浩说道:“小哥,我等功法救人,讲究一个缘分因果,切不可因为他是主你是仆,他富贵你贫寒,违背本心。否则功法不灵......我且问你愿意救否?”
洪浩点头道:“我自愿意。”他本性善良,对黄府的收留满怀感激。
那人又道:“实不相瞒,救他,你恐招大劫,你愿意否?”
洪浩点头道:“我自愿意”——没有一丝迟疑
那中年先生道:“好,既如此,却也简单,只需取你一滴血便足矣。”说罢掏出一个酒杯,里面已有满满一杯酒水。
府里丫鬟当下找来一根银针递给洪浩,洪浩也不迟疑,举针便刺自己中指,挤出一滴鲜血滴在杯里。
那道人把酒杯递到黄笠跟前,却回头对着黄䦆夫妇道:“这杯酒下肚,若那位小哥是真心相救,一个时辰便痊愈,若有一丝杂念,一个时辰便暴毙。两位想好,速速决定。”
此话一出,把个黄䦆夫妇吓得魂飞魄散,眼泪不止,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望向洪浩。
洪浩站出一步,对夫妇躬身作揖道:“老爷夫人在上,我确是真心相救小少爷,我来黄府不久,外院服役,只远远瞧见过老爷夫人,自是不熟。老爷夫人有疑虑本是人之常情。我本流浪孤儿,若不是冯管事相助,恐怕早饿死街头,单凭冯管事的恩情,我也愿意。”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毫无作伪。
夫妇二人稍觉心安,刚要说些什么,却见黄笠自己抢过酒杯,一饮而尽。他虽孩童,却极聪慧,眼见这中年先生手段不凡,非之前那些江湖游医可比,自知机会难得,稍纵即逝,故极有决断。万一有个不测,却是自己所选,以免爹娘愧疚不得安生。
片刻之后,黄笠只觉得一点温暖,从肚皮向四周扩散开,不时便达四肢百骸,浑身温暖,一张惨白的脸也有了红润之色。随即大汗淋漓,直叫好热。他原本三伏天也得裹三五层棉衣,此刻身上好几层厚厚棉服,常人怕是早已中暑。黄笠一件一件撕扯脱掉,直道赤膊,方觉舒坦。
那黄䦆夫妇和府中上下之人,见此情景,俱是惊奇不已,却都知应是好兆头。毕竟黄笠出生以来,从未有过出汗之举。
夫妇二人再无怀疑,喜极而泣,噗通一声对着中年先生跪下,如小鸡啄米,磕头不止。
那人却一指洪浩道:“非我救你孩儿。若无此子一滴指血和赤子之心,便是大罗金仙也无可奈何。我不过顺水推舟,顺势随缘。”
那夫妇二人听得此话,也顾不得体面,当着黄府上上下下一干人等,便给洪浩磕头称谢。把个洪浩吓得手忙脚乱,连连扶起。
那中年先生仰头大笑,连叫三个:“善、善、善!”
随即一团仙雾弥漫,当即消失不见。众人皆信遇到真仙,哗啦啦悉数跪倒磕头如捣蒜。
那黄笠走到洪浩跟前,说:“小哥哥,多谢你救我,我以后定当报答。”
洪浩摆手道:“举手之劳,当不得,当不得。”
此刻黄䦆按住心头欢喜,恢复一家之主常态,对众人说道:“今日大喜,全府上下,不分男女老幼,按人头每人赏银五十,传我话,明日起,门前沿街摆一百桌流水席,摆三天,无论何人只管来吃。”
众人大喜,又是一阵磕头谢恩,逐渐散去,各就各位。
随即黄䦆叫来黄总管,细问了洪浩进府详情。听罢道:“说来冯管事也是大功,你且记住,待他回来赏银二千,年俸加两倍。”——那冯管事此刻正在江上颠簸,忽地觉得左眼皮一阵狂跳,却不知泼天富贵倾盆而下。他一点恻隐善心,换得如此福报,可见为人还是当心怀善念。
黄䦆又对洪浩道:“洪......洪小哥,从今日起,你是我黄府第一贵客,不可再做那些杂役之事。你只管好吃好喝,我自叫人伺候。等到你该成家年纪,我给你说媒娶亲,买屋置地,总保得你一世无忧。以报答你对小儿再造恩情之万一。”
洪浩红脸道:“多谢老爷,真的不过小事一桩,我如今在府上,吃得饱穿得暖,很是知足,其他不必计较。”
此刻夫人却道:“老爷,那神仙说一切都是缘法,既然洪小哥能救我们孩儿,那说明小哥和我家孩儿缘分匪浅,不如让洪小哥陪在小儿身边,做个异性兄弟。吃穿住行终归一样,不分高低。可好?”
黄䦆如醍醐灌顶,喜道:“如此甚好!还是夫人想得周全。”
洪浩本想再做推辞,眼见那夫妇情真意切,甚是着急,于心不忍,便应允下来道:“也好,小少爷大病初愈,我在身边时刻照应,老爷夫人只管放心。”
那黄总管是见惯了场面的,知道此刻起洪浩已经从杂役小厮变为座上之宾。立刻带领一帮下人风风火火,抹尘拖地、搬箱倒柜、量体裁衣,不到一个时辰便在黄笠房间隔壁规整出一上好房间,一应俱全,拎包入住。
洪浩本无家当,那几样物件一直都是随身携带,连个包也不用拎,当真是方便之极。
那黄笠拉着洪浩进得内院二进东侧,来到房间,指着门说:“洪哥哥,从今天起你就住这间。”又指了指隔壁房间说:“我一直住这间,我门两间房迈腿就到。”再指着对面说:”姐姐住那边。”
洪浩牵着黄笠进到房间,左看右看,甚是惊奇。毕竟从未见过,已经超出他的想象。
随后拉着黄笠坐下,问道:“此刻身体感觉如何?还发热么?”
黄笠答道:“不热了,但是也不冷了,以前我总是觉得冷,”
洪浩说:“我像你这般岁数,到冬天,家里只有一床破棉被,也是冷的,后来长大一点,便不觉得冷了。或许你也是这般?”
黄笠年岁虽小,见识却多,摇头道:“不一样的,你冬天盖一床破棉被觉得冷,那是常人的正常反应,我却是春夏秋冬四季如此。”
洪浩听此一说,也觉得应是不一样,但他后来,冬天一床棉被,也不觉冷又当何解呢?——突然脑袋里猛的闪过一个念头,自从爷爷走后,留给他的“宝物”从未离身,会不会和此有关?
想到这里,洪浩便说:“小少爷,你久病初愈,现在还是要注意保养,回屋休息一下吧。顺便试试现在睡觉要几床被。醒来告诉我情况”
黄笠对洪浩甚是顺从,点头道:“好,我这就回屋休息,只一样,你得先依我,不要在叫我小少爷,叫我弟弟或者名字都可以。”
洪浩微笑:“好,我的小——弟弟。”
黄笠这才满意离去。
洪浩关上房门,从怀中拿出水月和金钗。放在手里把玩一会。这水月自离开山庄之后,就再也没有展现灵性,或者说再也没有坑过洪浩。始终就是一把裁纸刀模样。
“也不知唐绾姐怎么样了?”洪浩望着金钗,有些想念那个薜荔作衣的山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