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施碧霜的女频言情小说《林轩施碧霜写的小说乡村兵王》,由网络作家“大花裤衩”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吃完晚饭后,林轩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还真别说,大酒店里的饭菜就是好,根本不是农村里的东西能比的。走出酒店,施碧霜忽然停了下来,看向林轩:“这里的饭菜不外送,以后你来打包带回去。”啥?感情你带我出来,主要是为了让我认路?林轩楞在原地,没想到施碧霜玩这种手段。可吃了人家的嘴短,林轩哪好意思反对,只能默默承受了。施碧霜也不解释,再次回到六号别墅。她不喜欢出门吃饭,哪怕就是在名家别苑门口,她也懒得走。家里本来有个保姆张妈,负责她的饮食起居,但这两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张妈家里有事,请了几天假。而施碧霜偏偏又不会做饭,不得已才选择来名家酒店,现在有了林轩这个活口,事情就好办了。大不了月末给他加钱。这就是施碧霜的想法,林轩在她眼里,还真不是什么关...
还真别说,大酒店里的饭菜就是好,根本不是农村里的东西能比的。
走出酒店,施碧霜忽然停了下来,看向林轩:“这里的饭菜不外送,以后你来打包带回去。”
啥?
感情你带我出来,主要是为了让我认路?
林轩楞在原地,没想到施碧霜玩这种手段。
可吃了人家的嘴短,林轩哪好意思反对,只能默默承受了。
施碧霜也不解释,再次回到六号别墅。
她不喜欢出门吃饭,哪怕就是在名家别苑门口,她也懒得走。
家里本来有个保姆张妈,负责她的饮食起居,但这两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张妈家里有事,请了几天假。
而施碧霜偏偏又不会做饭,不得已才选择来名家酒店,现在有了林轩这个活口,事情就好办了。
大不了月末给他加钱。
这就是施碧霜的想法,林轩在她眼里,还真不是什么关系亲密的老公!
到了别墅之后,施碧霜立即上了二楼。
林轩同样回到房间,然后进入神农空间,继续开荒。
次日清晨,林轩早早地醒来了,走到洗手间洗漱好了之后,才来到了客厅。
此时,施碧霜正坐在餐桌上吃早点,直接无视了林轩的存在。
看了几眼,林轩有些无语,这早餐也太简单了,就是一个小面包,以及纯牛奶特仑苏。
就这点东西,塞牙缝还不够呢,像林轩这种大老爷们,少说也得吃大碗面,还要加牛肉。
住了别墅,林轩的要求也变得高了起来。
然而,桌子上的早餐只有一份,还被施碧霜小口啃着,林轩的盘子里连渣渣都没有。
“咕噜”
林轩的肚子也饿了起来,不老实地叫唤着,他跑到厨房,里面冷冷清清的,没有开过火的痕迹。
他又打开冰箱,发现里面空空如也,连普通食材都没有。
“施大美女,请问我的那份呢?”
林轩回到了客厅,开口问道。
听到这话,施碧霜抬起了头,皱眉道:“没有了。”
这是家里最后的粮食了,因为施碧霜不会做饭,张妈又不在,也就没人出去买东西。
“什么,合同上说好了包吃包住,你怎么能这样子对我。”
林轩这下无语了,没想到才刚来就要饿肚子。
施碧霜冷冷地看了林轩一眼,继续啃她的小面包。
看着高冷的老婆,林轩有火发不出,拿她没有任何办法。
“算了,我自己出去买吧。”
林轩叹了口气,拿着别墅的钥匙就准备出门。
走在路边随意买了几个包子,林轩大口吃了起来,
他摸了摸口袋,发现自己只剩下十多块钱了,可想到保姆不在家,吃饭问题都要自己解决,他就有点无语。
家里什么都没有,不用想也知道施碧霜会在公司解决饮食问题,可林轩就不行了。
他想据理力争,但想到施碧霜那张冰冷的脸,他顿时就没了兴趣。
回到淮海市之后,施碧霜的话就格外少,能用眼神解决的,她绝对不会开口!
唉,我还以为到了大城市,就能有好日子过。
到头来还是要挨饿!
想了半天,林轩最终决定去找工作,他的要求不高,只要能包吃就行。
至于开垦荒地,他不着急,全都可以放在晚上嘛。
半个小时后,林轩走在淮海市的街道上,看着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遍地停着的豪车,他心里充满了斗志。
总有一天,他也要出人头地!
“工作真他妈难找!”
林轩跑了无数家公司,但全都被拒之门外,没有任何人聘用他。
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在他心头弥漫。
没办法,淮海市是国际化大都市,经济发达水平在全国都能排上号,可以说它是镶嵌在南方最璀璨的明珠。
富强繁荣的同时,对人才的要求也就越高,无论是哪家公司的招聘条件,都极为苛刻,没有大学本科学历,连进门的资格都没有。
只有研究生,博士生学历的人,才能跟主管面对面谈工作问题。
林轩累死累活,好不容找了家技术公司,不要求学历的那种,可偏偏必须要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林轩从小到大都是待在军区,别说三年了,半个月的工作经验也没有!
今天的天气不错,晴空万里。
可林轩就倒霉了,时间到了中午,太阳肆无忌惮地烘烤着大地,地上的温度都能煎鸡蛋了。
“卧槽,这他妈也太热了。”
林轩大汗淋漓地叫骂,全身发热,可想到自己会没钱吃饭,他只能顶着烈日继续找工作。
“咦,那边有招聘启事。”
某条街道上,林轩忽然看到了一栋巨大的高楼,上面挂着个广告牌。
二话不说,林轩立即跑了过去。
“招聘保安,性别男,年龄在二十到四十之间,长相端庄,优先考虑有志保安工作的社会青年及退伍军人......”
林轩反复看了几遍,终于长出口气,显然他很符合要求。
就去这家公司好了。
林轩打定了主意,抬头挺胸地朝着大厦走去。
这栋大厦是江海集团所在,由三栋独立的高层建筑合围而成,四周都有好几米高的铁栏杆,将大厦与外面的街道隔绝开来。
栏杆内是假山喷泉,以及宽大的环形草坪,每隔几米就站着身材魁梧的保安。
如此豪华气派的公司可不多见,林轩跑了好几个小时,也没见到能跟它媲美的地方。
“唉,兄弟你也是来应聘保安的吧,这次可真难,听说当兵的都未必能进入公司。”
“没办法,江海集团福利待遇好,里面更是美女如云,听说淮海市的冰雪女神施碧霜,就是这家公司的总裁。”
“可不是么,多少人削尖脑袋,就为了能够见她一面,哪怕是远远地看着,心里也舒坦啊。”
就在林轩走到大厦正门口的时候,忽然看到三四十个年轻男子正站在门口处闲聊。
好在头上有遮阳的东西,他们倒也不着急,只是眼睛期待地往里面瞟。
“兄弟,你这身子骨,只怕去了也是浪费时间,我可告诉你,人家招聘保安还要搭台子,考验拳脚功法,前面有几个被打得很惨呢。”
看见林轩后,一个长得五大三粗的男子好心地拦住了他。
“不是吧,难道应聘保安的要求都这么高了?”
林轩皱了皱眉,当然,他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寻常六七个汉子都近不了他的身。
别看林轩瘦弱,可每块肌肉下面,都隐藏着巨大的爆发力,要是拼起命来,他连老虎都敢正面硬抗。
林轩走出巷子,找了个公园,在长椅上凑合了一晚,至于什么马爷,他完全没放在心上。
作为老牌特种兵,他很注意细节,基本上没怎么露脸,再加上巷子里很黑,他确定自己不会被认出来。
再说了,他虽然受伤退役,但也不是战斗力为五的渣渣,还不至于害怕几个市井流氓。
第二天大早,林轩赶到了淮海市北站,搭乘开往青峰镇的中巴车。
六个小时之后,林轩到了镇上的车站,献上自己最后的两块五。
不得不说,地方穷就是好,这么多年了,还是老样子,否则林轩还真未必能找到地方。
绿水村离小镇很远,是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每天就两趟车,中午要是错过了,恐怕又要找地方过夜。
“卧槽,怎么就全满了?!”
林轩目瞪口呆地望着车厢,他甚至都想挂在窗户上了。
过了十来分钟,汽车缓缓驶出了车站,林轩背靠车门,脚踩阶梯,买票都得仰着头。
随着中巴车驶进山区,林轩默默打量起周边的风景,山脉绵延不断,植被繁茂,颇有原始风味。
而绿水村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因为镶嵌在犄角旮旯里的缘故,背靠青林高峰,还有两面被矮山合围,交通极其不便,更让人感到郁闷的是,最后剩下的那面被大河阻断了。
好在县里有扶贫政策,帮清河村整理出路基,虽然限于资金问题,还没有浇灌水泥,但至少能够通车了不是。
天快黑的时候,林轩总算是到了村口,他离开家的时候,才12岁,中间请假回来过几次,但住的时间每次都不长。
按照记忆,林轩在村头看到了几间矮破的瓦房,勉强只能够遮风挡雨,绝对算不上舒适。
院子里,坐着个头发微白的中年男子,正垂头丧气地抽着旱烟,几只母鸡迈着小碎步打转。
“爸......”
忽然间,林轩的眼眶里浮出了水雾,声音也变得哽咽起来,院子里的人,正是他多年未见的父亲,林建。
随着林轩的靠近,不远处的林建听到了动静,他吸了几口旱烟,抬头打量林轩时,顿时整个人都变得激动起来。
手中的烟头率先落地,林建回过神来,连忙快步上前,将林轩的背包解下来,欣喜地说道:“小轩,你,你回来了?”
原本一句简单的问候,却让林建鼻子发酸,想他老林家三脉单传,就林轩这么一个男丁,对林轩,他自然极其重视。
可当初林轩应征入伍,常年在部队打拼,回家探亲的机会越来越少,以至于有好几年没看到他了。
家里的黄脸婆天天挂念,动不动就问:小轩啥时候回来?
林建虽然嘴上不说,实际上心里的想念不比谁少,可身为家里的顶梁柱,他只能默默忍受。
“爸,我,我从部队退回来了......”
也不知怎地,原本坚强的林轩竟然被泪水打湿了眼眶,在看到父亲的那一刻,他心里的委屈和不甘,全都争相涌现了出来。
这些年在部队里所受的苦,只有他自己知道,多少次特训后累倒,连爬都爬不起来!
再加上受到对手的迫害,林轩这个铁血硬汉,也难以忍住泪水。
“什,什么......”
林建一愣,心里难免有些失望,但为了安慰林轩,他故作轻松地说道:“多大点事,不就是犯点错误么,谁都有不注意的时候。”
他显然以为林轩是违反了规定,被部队给开除了!
“小轩,你别想太多,在农村其实也挺好的,我听说很多有钱人还专门跑到乡下来养老呢。”
林建拍着他的肩膀,“再说了,我儿子的本事别人不清楚,我还能不知道么,就算是在农村,也能有大作为。”
“那个,我好像没有犯错,是因为身体不舒服的原因。”
林轩挠了挠后脑勺,尴尬地笑了笑,伤感的情绪在父亲的包容中,全都烟消云散。
“咳,你,你怎么不早说,我还以为......”
知道儿子没犯事,林建心里哪能不高兴,像他这种老实巴交的农村,最怕的就是跟国家作对!
“来来,还站着干嘛,赶紧进屋坐,我去把你妈喊来,你不知道,她想你都快想疯了。”
林建急忙拖着林轩往房间里走,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
自从进了家门之后,林轩的心彻底安静了下来,在父亲的招呼下,回到他以前的房间里,而林建却是匆匆地跑了出去。
房间里很干净,被褥和床单全都是新的,很明显,即使林轩不在家,父亲也经常进来打扫。
林轩将背包里的东西掏了出来,除了一把特殊的尺子之外,剩下的都是供洗换的衣物,以及常见的军用物品,很普通的那种。
那把尺子,是老林家祖上传下来的东西,长度约莫一米有余,宽度在五厘米左右,不知道是由什么打造而成,似玉非玉,无论冬夏,都能保持温软。
祖训上说,这把尺子很了不得,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千万要保存好,至于珍贵之处,却语嫣不详,恐怕祖祖辈辈,大家都不清楚。
对此,当初林轩不过是一笑了之,这种事任谁也不会当真,翻阅族谱,往上面细数个几百年,也不见林家繁荣过的痕迹。
所以林轩猜测,这玩意顶多算个古董,说不定还是赝品,压根就不值钱!
但碍于父亲的颜面,他还是贴身带着尺子,尽量保存好。
说也奇怪,前几天他在受伤之后,血液滴到尺子上,结果似乎跟尺子产生了某种莫名的联系。
刚开始,他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但经过这些天的核实,他不得不承认,这把尺子确实有灵性,他之所以能够在张厉的手雷下逃生,就是因为尺子的示警!
这要是说出去,大家还会以为林轩脑子被炸坏了,尺子还会主动示警?你丫网络小说看多了吧?!
但林轩却深深地体会到了,他相信,这把尺子的价值无法估量,它真的是林家的传家之宝。
“孩子他爸,小轩真的在家里?你可别骗我。”
刘翠兰的声音从大堂里传了过来,将林轩的思绪打断,他嘴角微微上扬,说话的人,正是他的母亲。
老两口表面上不对头,就爱互相拆台,但感情深厚着呢,这点林轩是知道的。
“妈,老爹可没骗你,你宝贝儿子真回来了!”
林轩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脸上的笑意怎么也掩不住。
“小轩,真,真的是你......”
在看到林轩的那一刻,刘翠兰就愣住了,相比上次见面,林轩高了,瘦了,也黑了不少,但她还是瞬间认出了林轩。
她之前在村里跟人聊天,听到林建的话后,立即赶了回来,原本她还以为是林建逗她开心,没想到真的是自家儿子。
“怎么,老妈你不想见到我?”
林轩打趣道,他说这话,只是为了冲淡多年不见的伤感而已,他可不想好端端的回家,变成了双方的诉苦。
刘翠兰不动声色地抹了抹眼角,笑骂道:“你这孩子还好意思说我,这么久不回来,恐怕连家里的地都忘了。”
“哪能啊,咱家不就是两亩地么,那些都是我林家的财产,全刻在脑子里呢。”
林轩这话,惹得大家都笑了起来,不过还真是如此,农村人家,靠的就是那点土地。
“行了行了,都别站着,我现在就去做饭。”
刘翠花往厨房走去,她虽然有满肚子话还没说,但想到儿子刚刚经历了长途跋涉,肯定是饿了。
留下林轩父子坐在大堂里,聊了些寻常的琐事,回到家中的林轩,收敛了锐气,变成了懂事听话的乖乖仔。
因为害怕父亲担心,他没有把遭到迫害的事情说出来。
“小轩,该起床吃早饭了。”
林轩的思绪被老妈的话声拉了回来,他静静地待在床上,平复自己的心情。
而神农尺,则被林轩搂在怀里,他比任何时候都在意神农尺的存在,他心里很清楚,要想出人头地,神农尺必不可少!
更何况,它真的是老林家的传家之宝,而且真的是上古神器,就是拿和氏璧跟他换,他也不干。
将神农尺藏好之后,林轩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脸上挂着难以遮掩的笑意。
“小轩,你没事吧,大早上的傻笑个啥。”
刘翠兰狐疑地走上来摸了摸林轩的额头。
“妈,你这是干嘛,你儿子没病,身体好着呢。”
没好气地拨开刘翠兰的手,林轩翻了个白眼,哪有盼着自己儿子生病的?
刘翠兰两眼瞪着浑圆,气急败坏地道:“你这小子,翅膀长硬了是吧,以为在外面待了几年,就能不听话......”
“怪我怪我,老妈您别说了,都是我的错总行了吧。”
还不等她说完,林轩连连求饶,老妈的性子他是知道的,就爱啰嗦,要是不提前制止,指不定要教育他多久。
“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行,俗话说的好,人呐都是会犯错的......”
在刘翠兰的唠叨里,林轩逃也似的跑到大堂吃饭,而林建早就端着碗坐在椅子上了。
“起来了?”林建抬头看了两眼,“赶紧吃饭,待会跟我去地里,帮我翻土。”
“没问题,有的是力气。”
林轩满口答应,他虽然受伤了,不能长时间做剧烈运动,但想来做点简单的农活还是可以的。
毕竟他是在军区的医院接受治疗的,只是不能继续当兵罢了。
“对了,我怎么没看到爷爷?”
林轩突然想起,昨天只有父母在家,而林远老爷子不知道去哪了。
“他去镇上开会去了,好像来了个支教的大学生,他说这是个大事,不能含糊。”
林建咽了团饭,随口解释道,林远是绿水村小学的校长,平时每天都要回来睡觉。
“嗯嗯,我知道了。”
脸上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林轩端起了桌子上的饭碗,大口吃了起来。
军区的生活很苦,他倒不会吃不下农村的粗茶淡饭,更何况刘翠兰为了给儿子接风洗尘,这两天的饭菜格外丰盛,都快赶得上过节了。
说起林远,他心里泛起了涟漪,以前在部队的时候,除了父母,他最想念的人就是家里的老爷子了。
“来,小轩,你现在长身体,要多吃肉。”
刘翠兰一个劲地给李轩夹菜,尽管他的碗里已经堆满了瘦肉。
这顿饭吃地很温馨,林轩也非常享受母亲的关爱,这是在部队里完全享受不到的感觉,毕竟军区里多大都是铁血汉子,没这么多温柔的举措。
半个小时之后,林轩父子俩各自扛着锄头,跑到了离家不远的地里,准备松松土。
翻土是件体力活,不适合女人做,刘翠兰也乐得清闲,从里屋拿出毛线球,打算给李轩织几件毛衣,等冬天了再穿。
而由于天气炎热的缘故,土地里的水分蒸发地很快,黄土都凝结起来了,不利于农作物的生长。
好在还没到夏天最热的时候,否则大家还要从河里挑水浇地,当然,如果绿水村有水渠的话,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刚才林轩观察过了,沿河的良田约莫百亩上下,呈片状分布,很适合开水渠浇灌,要是有了水渠,大家以后都不需要担心干旱问题。
可惜就是费用太高,要十来万呢,村里哪舍得出这笔钱!
“老爸,今年怎么不见你种西瓜?”
林轩在自家地里转悠了半天,都没看到翠绿的西瓜苗,不但如此,其他人家也没种。
这可就急坏了林轩,西瓜是他最喜欢吃的水果之一,三年前他请假回家探亲的时候,家里堆了满满两屋子新鲜的西瓜,他差点没被西瓜汁给淹死!
“种了干嘛,又卖不出去,还不如种点粮食。”
林建头也不抬,淡淡地说道。
农民累死累活地种地,追求的当然是利益的最大化,而西瓜这种东西,又不是非吃不可。
再说了,去镇上的路全都是山沟,很难把西瓜完好地运出去,上次之所以种了,完全是因为林轩要回来的缘故。
“好吧,只能到时候再买了......”
林轩郁闷的撇了撇嘴,在农村也就些水果好吃,无论是凉拌加糖的黄瓜、西红柿,还是放在井水里浸泡过的西瓜,都是林轩的最爱。
他在军区,已经很久没尝过这些美味了,可想到自己没种,他就觉得可惜。
“要不,我把地里的黄豆苗拔了?”
林建想了想,现在种晚期西瓜还来得及,赶得上在八月份之前结瓜。
黄豆差不了多久就能收获,要是放在往年,他肯定舍不得重新栽种,可想到林轩好不容回家,他也就狠下了心。
“不用吧,反正我也不是很喜欢吃西瓜。”林轩口是心非地拒绝道:“这时候再改,损失实在太大了,而且还很麻烦。”
他可不是无理取闹的人,自然知道孰轻孰重,总不能不吃饭吧?
这时候,林轩脑海里想起了神农空间内的荒地,是不是应该好好利用,种点蔬菜水果之类的?
答案是肯定的,随着农村用地的减少,很多人都在院子里布置了菜园子,为的就是多种点东西。
拥有了逆天的神农尺,林轩怎么可能让它荒废下去?
“爸,我看这里也差不多了,我就先回去了。”
说完,林轩急匆匆地赶到家里,心跳加速,他仿佛闻到了各种水果的香味。
“小轩,你拿这么多农具去房间干嘛?”
刘翠花的疑惑并没有动摇林轩的决心,他直接把房门给关了,带着锄头铲子进了神农空间。
说干就干,林轩兴冲冲地跑到荒地上,抬起锄头就挖,将连着杂草的土地给翻了过来。
忙活了大半天,约莫开出了半亩地,林轩一屁股坐在高处休息,额头上全都是累出来的汗水。
要不是他体力好,还真无法续航战斗,整个过程,他没有半点停顿,宛如设备齐全的机器,在荒地上挥洒热血,当然效果也非常惊人。
眼看着新开的地盘,林轩心里充满了斗志,等浇过水之后,就能下种子了,更何况神农空间里,还有大把没利用上的土地资源。
到时候,只要林轩愿意,出点气力开荒,从西瓜到小菜,他都能种上好几亩。
林轩刚从房间里出来,刘翠兰已经把菜端上桌子了。
“你这孩子,在房间里捣鼓什么呢,叫你好几声也不答应。”
刘翠兰抱怨道,要不是担心林轩在午休,她都有踹门的心了,谁叫林轩躲在里面,不声不响地待了三四个小时。
差不多两点的时候,林建也扛着锄头回来了,农村里的作息时间往往有些不同,早饭很早,赶在天亮左右吃了,而中饭则放在太阳最毒辣的时候。
至于晚饭,就要等到天完全黑了以后,才有得吃。
林轩被带到右边的大楼,推开巨大的防盗玻璃门,就看到上去的电梯。
进了这里之后,周围遍布着高清摄像头,能够全方位无死角地拍摄到林轩的面孔,除此之外还有红外线扫描系统。
“大公司就是不一样,这安全工作做得也太好了。”
林轩不免在心里感叹,就算是他,也未必能够在这家公司内偷盗。
“咦,这家伙也是来应聘保安的?”
“卖相还不错,要是有点工作经验的话,当个销售应该没问题。”
见林轩走进了人事部大厅,里面的工作人员顿时被他刚毅的脸庞所吸引,全都小声议论了起来。
“都看着我干嘛,没见过这么帅的男人?”
发现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林轩脸上露出阳光帅气的笑容,摆手迈步之间都显得更有底气。
“唔,笑起来还挺帅,他要是能待在我们公司就好了。”
前台的妹子陶醉地望着林轩,不禁犯起花痴,双颊绯红,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
“别恶心了,人家都走了。”
旁边的工作人员推了推那个妹子,为她感到丢人。
“叮。”
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电梯在三楼停住了,林轩在保安的带领下朝着右边的走去。
这里的环境安静极了,除了零星的走动声,几乎听不到任何杂音,林轩忍不住在心里赞叹,这才是理想中的工作地点啊。
通道尽头,是间普通的办公房间,门牌上写着309,门口正站着几个沮丧的汉子。
“什,什么,你们凭啥不让我进,就因为老子长得丑?!”
“我去,居然还要看颜值,这尼玛是在挑大白菜呢?”
“老子是来当保安的,又不是参加选美!”
刚靠近,林轩就听到了好几句充满幽怨的吐槽,不免对他们同情起来。
来这当保安的,大多是糙汉子,整天日晒雨淋的,哪有好皮囊。
“还好老子长得比他们帅,不然连门都进不了啊。”
林轩心中庆幸不已,看到那些长相扭曲的汉子,嘴角微微抽动了几下。
“下一个,42号,林轩。”
等了几分钟,房间里传来清脆的报号声。
轮到林轩的时候,其他参加来应聘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几乎全都是垂头丧气地离开,能够继续往前走的,不过寥寥的三五个。
走进房间的时候,林轩先是闻到了淡淡的幽香,抬头看去,只见身前站着位柔弱的知性美女,身高1米6左右,年纪在二十岁上下。
“这小妮长得还真不错。”
林轩面带微笑地打量起这个娇小的美女,明媚的大眼睛,精致白腻的俏鼻,倒也出落得水灵。
她穿着紧身OL制服,将曲线玲珑的身材完美地展示了出来,柔软的腰肢如柳条般纤细。
纤细的小蛮腰和笔直修长美腿格外惹人注目,惹得林轩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你好,我是今天的面试官张晓月,需要检查你的身体状况。”
美女似乎并不介意林轩的目光,职业性地解释起来。
听到这话,林轩才注意到房间里摆放了各种测试仪器,其中大部分都是体能检测,俯卧撑和仰卧起坐是最基本的项目。
“首先恭喜你获取了参加测试的资格,我会为你记录各项的成绩。”
张晓月从桌子上拿出表格,然后指了指最前面的仪器。
不用想也知道她什么意思,至于她说的资格,恐怕就是指颜值了。
林轩二话不说,直接倒在旁边的坐垫上,双手抱头做起了仰卧起坐。
“1,2,3......100,101......”
张晓月在心中默念,看到林轩脸不红气不喘的样子,顿时惊讶不已。
她没想到林轩看起来身子瘦弱,体力却是不俗,这都做了两百多个了,换作其他人,早就累得爬不起来了。
唔,人长得帅就算了,身体素质也这么好,他应该能进入公司吧。
张晓月望着运动中的林轩,眼中异彩连连,甚至都忘了计数。
“我说晓月美女,别发呆了,你还没告诉我要做多少个呢。”
林轩有些无语,完全不懂她是几个意思,到底还面不面试了,那么热情地盯着我干嘛。
总共做了三百多个,林轩都快累坏了,别看他没出多少汗,但体力肯定消耗了不少,可面试官偏偏还没有喊停的意思。
“够了够了,很抱歉我刚才走神了,你可以起来了......”
这下张晓月才反应过来,有些慌乱地说道,俏脸红扑扑的,显得很是可爱。
“好吧,看在你是个小美女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了。”
躺在垫子上的林轩摆了摆手,刚准备起身,目光却不经意地在她双腿间扫过,顿时就移不开了。
张晓月下身穿着黑色的包臀短裙,本来就只能挡住小半截大腿,性感撩人。
林轩这个位置往上看,不但将整个滑腻雪白的大腿尽收眼底,甚至林略到了裙下风景。
“卧槽,粉红色的!”
林轩咽了咽口水,眼中冒着精光,心里别提有多兴奋了,自从回到了绿水村,他哪有窥视美女的机会。
特别是施碧霜那个僵尸脸,这才几天,她就变成了千古不化的冰山,林轩都快要奔溃了。
“林,林轩,你是不是累了,我去帮你倒杯水吧。”
张晓月没有意识到自己走光了,心里内疚不已,要不是自己出了差错,能害得人家这么累吗?
“不用了,我只是没力气了,躺会就行了。”
看见张晓月要走,林轩连忙制止了,人家要是走了,他还看个屁啊!
说着,林轩变得更加放肆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的美腿,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张晓月记好林轩的成绩,忽然发现林轩那痴迷的样子,猛地就反应过来。
“林轩!你在看什么,流氓!”
她连忙挡住裙底,慌张地往后退了几步,手中的碳素笔被丢在地上,俏脸爬满了红晕。
张晓月轻咬着嘴唇,鼓着小脸气呼呼地瞪着林轩,先前的好感荡然无存。
“那个,这都是误会,其实我什么都没看到......”
这话说得林轩自己都不信,可为了这份工作,他哪敢得罪这位小美女,只能昧着良心撒谎了。
唉,林轩啊,你也太不稳重了,偷看就偷看吧,偏偏还被抓个现行......
从地上爬了起来,林轩可怜巴巴地望着张晓月,差点就要抱着她的大腿求原谅了。
要不是看在你无心的份上,我肯定取消你的面试资格!
张晓月冷哼了几声,看到林轩棱角分明,五官俊朗的脸庞,心里怎么也狠不下心来。
看到张晓月这副表现,林轩就知道自己脱离危险了,讨好似的从地上捡起碳素笔,递到张晓月面前。
挂断电话之后,林轩躺在床上高兴了半天,直到半夜才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林轩吃过早饭,跟父母打了招呼之后,赶着首班车去了镇上。
等到达古街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
林轩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往里走,汗水把他穿着的衬衫打湿了。
小妮子不会是在骗我吧?
到处都找不到施碧霜的身影,林轩心里有些担忧。
但想到月薪三千的工作,他又充满了斗志,朝着古街深处走去。
靠近杂货店时,林轩看到了一辆白色的保时捷,正在停在棚子下。
这车他见过,是全球限量版的,最少也要好几千万。
而且普通人就算是有钱,也未必能买到。
“唉,老子要是也有辆车就好了。”
林轩羡慕地看了几眼,旋即又摇了摇头,若是西瓜大卖,他很快就会发达。
到时候别说是车了,就连飞机他都能买到。
从杂货店门口经过时,林轩不经意地朝里面看了几眼,忽然看到风扇下,坐了一位穿着清凉的美女。
正是施碧霜无疑。
“卧槽,这小妮子真会享受!”
看到她戴着墨镜,绸缎似的长发微微飞舞的时候,林轩就郁闷了。
自己历经千辛万苦,不知道翻过多少座山,流了多少汗,才到达青峰镇。
人家却吹着风,简直不要太潇洒。
随意擦了几把汗,林枫走了进去,细细打量起施碧霜。
今天天气很热,施碧霜只穿了吊带连衣裙,两条藕臂暴露在空气中,光洁细腻的皮肤沾着些香汗,令人心动不已。
林轩居高临下地看过去,施碧霜小巧精致的下巴,以及白皙的雪颈全都印入他的眼帘。
尤其是那诱人的红唇,微妙的弧度十分迷人。
“林轩,给我管好你的眼睛。”
感受到林轩充满侵略性的目光,施碧霜有些羞恼地皱了皱眉。
她总觉得有些不舒服,仿佛被人看光了身子似的。
“看看美女怎么了,莫非还犯法?”
林轩抱怨了几句,但还是恋恋不舍转移了视线。
相比于强势冰冷的施碧霜,他还是喜欢那天晚上楚楚可怜的她。
“嗯,这个态度还算不错,以后记得要保持。”
施碧霜满意地点了点头,旋即从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诺,要是没意见的话,就签个字。”
接过白色的文件夹,林轩翻看起里面的合同,重点关注他的福利。
“每个礼拜只需工作三天,提供上等食宿......”
“不限制人身自由,可任意行动......”
林轩越看越满意,这哪是工作,明明是送钱好不好,几乎跟在家里玩没两样。
难道这妞是在报答我?
哈哈,我就说嘛,做好人总会是有好报的。
林轩不着声色地瞥了施碧霜几眼,心中高兴不已。
翻了两页,林轩看到被重点标注出来的内容。
“结婚以后,互不干扰各自的生活......”
啥,要结婚?
卧槽,难道她真打算以身相许?
林轩心中大惊,差点没把文件夹扔在地上。
再次看了看施碧霜,发现她面无表情,还是冷冰冰的样子。
唉,我就吃点亏同意算了。
虽然冷了点,但有征服感啊!
扭过头,林轩二话不说,其他的也懒得看了,直接拿出笔填上了自己的名字。
“既然签好了,那就跟我去领结婚证。”
接过林轩递过来的文件夹,施碧霜点了点头。
对于这个结果,她并不感到意外,毕竟这个待遇很不错。
哪怕是放在淮海市,林轩都找不到这种宽松的工作。
“那个,我叫你霜霜可以吗?”
林轩有些羞涩地搓了搓手。
一想到眼前的极品美女很快就会属于自己,他还真有点小激动。
洞房花烛夜的画面浮现在他脑海中,施碧霜俏脸微红,眼神迷离......
“不可以!”
恼怒的声音响起,施碧霜冷冷地瞪着林轩,仿佛要吃人似的。
要不是考虑到林轩救过自己,她早就拿手里的包砸过去了。
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那个男人可以叫她霜霜,哪怕是父亲也不行!
预想中的美好未来被人打断,林轩有些疑惑地望着施碧霜,不知道她为什么生气。
不过漂亮的女人都有点小脾气嘛。
想到这里,林轩也就释然了,谁叫自己暂时还不是他老公呢。
“那好吧,我叫你霜儿也行。”
林轩开口说道。
施碧霜没有说话,眼眸却是越发冰冷,俏脸也变得铁青起来。
“又怎么了,我们这都快结婚了,称呼亲密点有什么问题吗?”
林轩心里很是无语。
他真不知道施碧霜在想些什么,这都快嫁给自己了,难道还有点羞涩?
“我想你误会了,麻烦你看清楚,我们是假结婚!”
施碧霜将文件夹甩在林轩身上,咬着银牙说道。
啥?假结婚?
你特么是在逗我呢?
林轩这下傻眼了,连忙拿着合同看了起来。
这次他看得很仔细,上面确实写了假结婚,同居不同房等字眼。
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原来是施碧霜因为某种原因,需要找个假老公,这才花钱请林轩演戏。
除了福利和说明之外,厚厚的合同上竟然全都是不平等条约!
“必须按照甲方(施碧霜)的喜好办事......”
“不能打扰到甲方(施碧霜)的正常生活......”
......
足足看了十来分钟,林轩才把自己必须要遵守的条例看完。
就连端茶递水都写上了!
这尼玛哪里是找老公,这完全是在找保姆加演员。
要不是还有人生自由,林轩都会怀疑自己是卖身了。
这下林枫傻眼了,愣愣地望着施碧霜。
“看清楚了?以后要注意自己的身份,需要演戏的时候,我会提示你的。”
施碧霜没好气地说道。
林枫机械地点了点头,想起刚才的囧样,心里欲哭无泪。
他还以为自己的桃花运到了,能够抱着冰雪女神肆意蹂躏。
结果还真是份工作!
“上车,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我没有写进合同。”
施碧霜收好合同,柔嫩丝滑的小腿踩着高跟走向保时捷。
卧槽,这辆车是她的?
林轩见鬼似的望着施碧霜的背影,没想到她会这么有钱。
能坐上限量保时捷的人,至少身价上亿,而且权势滔天!
白富美这三个字瞬间印入了林轩的脑海。